为了提高省内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结果的一致性,逐步消除不同检测系统、不同实验室之间检验结果的差异,广东省临床检验中心拟在2015年组织省内三级医院检验科开展“肝功项目正确度验证质量评价计划”。
“肝功项目正确度验证质量评价计划”计划如下
1. 样本 新鲜冰冻混合血清,2个浓度,每个浓度三支。
2. 样本测定 三天,每天测定5次。
3. 测定项目 总蛋白、总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γ-谷氨酰基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6项。
4. 评价标准 靶值由参考实验室使用参考方法确定,允许范围按WS/T403-2012临床生物化学检验常规项目分析质量指标的正确度允许范围。
5. 三级医院检验科参加,其它实验室可自愿参加,参加实验室可发电子邮件至 13609648696@139.com(请注明实验室编号及单位名称,如gd99999广东省XXX医院参加肝功项目正确度验证质量评价计划)
6. 收费 2000元
广东省临床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