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颁发2016年“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证书的通知 | ||||
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麻醉等6个专业质控指标(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 `2015` 252号)”精神与要求,按照2016年全国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计划,我省已顺利完成两次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现按计划颁发年度质评证书,注意事项如下: 1. 2016年“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的质评证书由国家卫计委临床检验中心授权,通过我省的EQA系统发到参评实验室。 2. 根据部中心的要求,必需完成两次数据上报,才能颁发质评证书。 3. 我省将于12月30日通过EQA系统将电子版证书(只发电子版证书,发证单位是:国家卫计委临床检验中心)发到参评实验室。 4. 部份实验室未上报数据(或缺第一、第二次的数据),目前质量指标上报窗口(包括第一、第二次)仍为开放状态,请未上报的实验室于12月26日前补报数据,检验中心将于12月27-28日再次进行统计,并重新下发报表。 广东省临床检验中心 2016年12月19日
转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检验中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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