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全国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同步开展“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第2次室间质量评价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麻醉等6个专业质控(2015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 252号)”精神与要求,2020年1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6号),将临床检验15项质量指标纳入到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中。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继续组织全国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同步开展2021年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同时要求临床实验室加强临床检验质量控制指标的应用,并利用实验室信息系统(LIS)和医院信息系统(HIS)对质量控制指标进行内部监测。其中,月度指标每年开展两次调查,第2次要求回顾采集和统计2021年6月份数据。
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一《2021年第2次全国临床检验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安排及注意事项》。
本次活动要求采集:2021年6月份数据;回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20日
联系人:林增文
联系电话:020-81922518
广东省临床检验中心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