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全国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同步开展“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麻醉等6个专业质控(2015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 252号)”精神与要求,2020年1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6号),将临床检验15项质量指标纳入到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中。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继续组织全国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同步开展2022年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同时要求临床实验室加强临床检验质量控制指标的应用,并利用实验室信息系统(LIS)和医院信息系统(HIS)对质量控制指标进行内部监测。
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一《2022年全国临床检验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安排及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 自2022年起,调查改为每年一次,所有指标要求回顾采集和统计一整年的数据,本次调查要求回顾采集和统计2021年一整年数据。
2. 本次调查回报截止时间为: 2022年8月22日
广东省临床检验中心
2022年6月10日
资料包括:
【通知】2022年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通知-盖章版
1-附件一2022年全国临床检验医疗质量控制指标EQA活动安排及注意事项
2-附件二2022年临床检验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上报表
3-附件三 检验全过程质量指标计算公式
4-附件四 关于填写第三部分“新增检验全过程质量指标”表格的说明
5-附件五 原15项质量指标国家和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参加率统计工具
6-附件六 三级绩效考核国家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参加率统计工具
7-附件七 二级绩效考核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参加率统计工具
8-附件八 临床检验定量测定项目室内质量控制允许不精密度
9-附件九 室间质量评价相关指标说明